本协议系由成都景中教育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景中”)与所有通过网络画板平台制作、发布作品的用户就平台资源的创建、分享、引用、克隆、下载及相关服务所订立的有效合约,您必须同意并遵守本协议。本协议具有合同效力。
1.1 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及所有网络画板平台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所有规则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 成都景中与您承诺接受并遵守本协议的约定。本协议一经签署立即生效,成都景中有权随时对协议内容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协议将公布于网络画板平台等成都景中的网站上。您继续使用网络画板平台,则视为对修订后的协议不持任何异议并同意遵守;如您对协议存在异议,可以向成都景中书面提出退出网络画板平台,但您在成都景中确认你的退出许可前的行为,仍受本协议约束。
2.1 “网络画板平台”:是指由成都景中所有并运营的供广大教师、学生和动态数学爱好者在线制作、分享交流作品的开放平台及各类客户端软件。网址为:https://www.netpad.net.cn。
2.2 “数字作品”:指您在网络画板平台利用网络画板相关创作工具制作的资源等各类数字化作品,以及与数字作品相关的图片、文字。包括标题、画板资源、属性附注等内容。
2.3 ”私有作品”:指您在网络画板平台创建,仅限于您本人的账号能查看、分享、引用、下载的数字作品。
2.4 “共享作品”:指您在网络画板平台创建,所有网络画板平台用户都能查看、分享、引用、下载、克隆的数字作品。作品的克隆者拥有对克隆后作品完全的管理、编辑、再次发布等权限。
2.5 “只读作品”:指您在网络画板平台创建,所有网络画板平台用户都能查看、分享、引用、下载,但是不能克隆的数字作品。
2.6 “优质作品”:指您在网络画板平台创建,并设为共享或只读的作品中,被网络画板平台用户或管理人员认可并设置为优质的作品。
2.7“用户”:是指在网络画板平台制作、浏览、互动操作、下载等使用数字作品的互联网用户和移动互联网用户。
2.8“注册”:是指您登陆网络画板平台,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资质材料,在线申请并激活其服务账户的过程。
2.9 “您的服务账户”:即您完成注册流程而获得的使用网络画板平台的服务账户。您应妥善保管服务账户与密码信息,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转让或授权他人使用自己的服务账户。如您违反本协议有关您的规定,一经发现,成都景中有权锁定乃至注销其服务账户,并追究其违约使用网络画板平台服务的法律责任。
3.1 服务申请方式:
您通过线上申请开通平台服务,提供必要的个人信息等网络画板平台要求您提供的资料,通过注册程序阅读本协议,并勾选"我已阅读并接受"按钮视为您完全接受本协议。
3.2您申请使用网络画板平台服务,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您是自然人,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身份证件和其他网络画板平台要求您提供的证明材料;
(2)您确认完全同意《网络画板平台个人数字作品协议》,自愿受其约束,并注册成为网络画板平台用户;
(3)提交了上述第(1)项约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并获得成都景中认可。
3.3如您在本协议生效后二十个工作日内仍未满足本条第2款服务开通条件,或网络画板平台因任何原因告知您拒绝提供服务,则网络画板平台有权不予开通服务,本协议即告终止。
3.4 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开通后,成都景中将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为您提供网络画板平台及相关服务,以便您可通过该平台制作、发布数字作品及相关信息并供用户的使用。成都景中有权根据业务需要或网站维护等原因对服务提供方式进行修改、调整,或因服务升级或系统维护等原因中止服务。成都景中将在修改、调整或中止前通知您。
4.1 成都景中保留对以下各项内容信息完全的、不可分割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
(1)网络画板平台及其所有组成元素,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内容、数据、技术、软件、代码、用户界面以及与其相关的任何衍生作品;
(2)您向网络画板平台提供的与该平台服务相关的任何信息及反馈(不包含您在网络画板平台制作的数字作品)。
4.2 您在网络画板平台制作的数字作品,成都景中与您共同拥有该作品的版权。您在网络画板平台注册并利用平台工具制作数字作品,即表示您完全同意与成都景中共享版权。
4.3 成都景中积极探索利用平台工具和资源实现商业价值的模式。由您的资源所产生的收益,成都景中会酌情与您分享。具体细则另行约定。
5.1 您保证您所制作的作品(包括作品封面、图片、音频、视频、目录、文本内容等)及在网络画板平台上传、填写的全部信息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规定,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以及其他合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肖像权等); 没有任何谩骂、诅咒、诋毁、攻击内容,也没有任何含有淫秽、色情、下流、反动、扇动民族仇恨等违反国家强制性法律法规的内容。对此造成的所有责任由您自行承担,因此给成都景中或任何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您应负责全额赔偿。
5.2对于您制作的设为公开(共享或只读)的作品,您签署本协议即代表您授权网络画板平台用户按约使用该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将该作品存储于网络画板平台提供的存储空间和通过网络画板平台进行信息网络传播。您设定为优质的作品视为默认委托成都景中为唯一权利人代理你的一切相关商务行为,对于已经付款的用户,不能随意收回此委托。
5.3 对于您设定为私有的作品,成都景中确保网络画板平台上的任何用户(包括成都景中管理人员)都不能查看、分享、使用该作品;以平台维护为目的的数据库拷贝、管理行为不受限制。您本人查看、分享、引用、下载该作品不受限制。由于您以上的作品使用行为造成的信息传播、隐私泄露等结果由您本人承担。
5.4 对于您设定为共享的作品,意味着您同意网络画板平台用户除了能查看、分享、引用、下载该作品外,还同意任何用户都能克隆该作品。并且该用户还拥有克隆后的作品的完全管理、编辑、再次发布的权限。
5.5 对于您设定为只读的作品,意味着您同意网络画板平台用户能查看、分享、引用、下载该作品。但是不同意用户直接克隆该作品。但是用户在查看您的资源后,仿制该作品的行为不受限制。成都景中从技术层面确保该作品不被克隆。
5.6 对于您制作或克隆的作品,您可以设为私有或公开(共享或只读)。并根据您的个人意愿,可随时修改权限设置。
5.7 对于您已公开(共享或只读),经平台用户或平台管理人员评选为优质的作品,您将不能擅自修改、删除或设为私有。如因知识性错误或其他原因需要变动的,您应提前通知成都景中后,方可对相应数字作品进行处理。
5.8成都景中在技术层面确保所有网络画板平台用户均在您设置的权限范围内使用您的作品。成都景中原则上不改变您所设定的作品使用权限。如确有需要,需提前跟您联系,获取您的书面认可和授权。
5.9您应妥善保管自己的服务账户及密码信息,因您自身原因丢失账户、密码或其他重要信息等,您自行承担一切不利后果。严禁您以任何形式擅自转让或授权他人使用自己的服务账户,一经发现,成都景中有权立即封禁该服务账户,并有权终止向您提供本协议约定的服务而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5.10未经成都景中事先书面同意,您不得使用成都景中的名义进行本协议规定的目的之外任何的商业活动或任何可能对成都景中的品牌造成不利影响的活动。
6.1 成都景中负责对您制作的作品及相关信息在网络画板平台及其它展示终端上的使用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与维护服务。出于优化平台作品,为平台用户提供更好服务的目的,您授权成都景中修改和完善您已公开作品的属性。
6.2 成都景中可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规定,制定网络画板平台各项管理制度,对您制作的数字作品在网络画板平台的制作、存储、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使用等行为进行规范;同时,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其他不符合成都景中、网络画板平台要求的数字作品,成都景中有权采取私有、隐藏、删除等方法,禁止该作品在网络画板平台或其它产品上进行发布或展示。情节严重的,成都景中保留向您所在单位、网络安全部门、公安机关等进行通报、举报等权利。
6.3 出于宣传或推广的目的,成都景中有权在授权范围内免费使用您的数字作品的作品名称、作品图片、作品属性等,并授权成都景中对您的数字作品进行全文内容检索。同时,成都景中可为履行本协议目的,在网络画板平台和其他媒介使用您的商标、标识等知识产权,以说明您参与本协议项下的情况。
6.4 对于第三方侵犯本协议项下数字作品的侵权行为,您授权成都景中有权独立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等各种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并获取相应收益,维权行为所发生的费用由成都景中独自承担。
6.5由于您与第三方就数字作品版权出现争议导致网络画板平台必须对该作品下线的,成都景中可予以配合,但您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以及给成都景中造成的全部损失。
6.6如您的数字作品违反本协议约定,或造成网络画板平台系统严重负担,或不符合成都景中或网络画板平台相关制度规则,或其他有损成都景中或网络画板平台利益的,成都景中有权通知您处理该内容,您应在接到通知后立刻处理;成都景中也可以不经通知自行移除该数字作品,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6.7本协议到期后,如您并未主动下线或删除网络画板平台上的数字作品,视为您授权成都景中和网络画板平台继续按本协议约定的方式使用该数字作品。
7.1在收集、使用、共享或存储与任何用户相关的所有数据(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用户信息)时,您同意实施并遵守所适用的隐私和保密标准。
7.2为保护用户的隐私,并使用户能够控制对其数据隐私设置的访问,禁止您将访问或收集的与网络画板平台用户相关的任何数据提供给任何第三方。您据此同意遵守并且不以任何方式避开由成都景中设定的所有此类数据访问限制和用户选择的任何隐私设置。
7.3在成都景中提出要求时,您应立即向成都景中提供相关用户信息,以便:
(1)保护或维护成都景中或网络画板平台的员工、代理商等的合法权利或财产;
(2)保护网络画板平台服务的用户或公众的安全(包括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相应措施);
(3)防止欺诈行为或实现风险管理目的;
(4)执行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规定、命令等;
(5)遵守法律或法定程序;
8.1本协议项下网络画板平台将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尽最大努力提供相应的安全措施以保障服务安全和正常运行。但网络画板平台明确声明对服务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对服务的安全性、可靠性、持续性、准确性、适用于某一特定用途等。您签署本协议即意味着理解且不要求成都景中和网络画板平台在以下任一情况下承担责任:
(1)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或其它天灾、战争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
(2)鉴于互联网之特殊性质,不可抗力亦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影响互联网正常运行之情形:
(a)黑客攻击;
(b)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导致之重大影响;
(c)因政府管制而造成之暂时关闭;
(d)病毒侵袭;
(e)网站升级、系统停机维护或通讯终端、电信设备出现故障导致无法进行数据传输;
(f)其他非因双方原因导致互联网无法正常运行、服务中断或延迟之情形。
(3)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该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以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另一方该事件的性质、发生日期、预计持续时间等有关细节,以及该事件阻碍通知方履行其于本协议项下义务的程度。
(4)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期间,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定期及时地告知另一方不可抗力事件的现状。如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继续履行其于本协议项下之义务。
(5)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当向另一方提供事件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或其他适当机构)出具的证实不可抗力事件的合法证明。
(6)如果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过九十天,任何一方均可按本协议10.2之规定终止本协议。
(7)本协议任何一方违约后遭遇不可抗力的,违约责任不因不可抗力而免除。
8.2成都景中有权在提前通知或不通知的情况下随时修改、限制、暂停或终止全部或部分网络画板平台服务,对于此等修改、限制、暂停或终止行为,成都景中对您或任何第三方不负任何责任。
8.3成都景中仅向您及用户提供技术平台以便您得以向通过信息网络传播、推广其数字作品,不对您或用户的任何口头、书面陈述或者其向网络画板平台上传的任何信息之真实性、合法性做任何担保,或对此承担任何责任。成都景中及网络画板平台不对您与用户之间达成的或涉及的法定义务或约定义务承担任何责任。成都景中及网络画板平台亦无义务参与与数字作品使用有关的任何理赔、纠纷处理等活动。如因数字作品或其使用产生纠纷的,您应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9.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赔偿因此给另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9.2若成都景中与您均违反本协议之约定,则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10.1本协议自您接受之日起生效,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贰年。
10.2协议终止:发生以下任何事件时,经书面通知对方,任何一方均可立即终止本协议:
(1)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且对于可补救的违约,未在收到对方书面通知后三十(30)天内予以补救;
(2)一方严重违约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一方破产、无力偿债、进入清算或解散程序、不再从事业务或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4)按本协议第8.1条之约定,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并持续超过九十(90)天。
11.1如成都景中与您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进行友好协商;若经协商无法解决该争议,则双方应将争议提交成都景中所在地即成都市天府新区人民法院或根据级别管辖规定由成都市天府新区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1.2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1.3本协议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本协议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与法律适用等条款的效力。
12.1 本协议具有合同效力。
12.2 由于本协议的申请和认证系全线上操作,协议打印件有效。
12.3 若依本协议发生相关诉讼,您应向成都景中提供纸质版权属证明及授权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